第 57 / 74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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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57 章

:劝婚

 「嗯?」庄旭然斜斜地挑起眉,见叶凌果真不在意,就笑了,他问叶凌:「那你呢,你小时候怎么样?」他自己倒是不怕被发现,在意的纯粹是叶凌的态度而已。

 当初还以为回来之后叶凌会不愿意亲近自己,现在看来结果还好,叶凌甚至在家说了爱自己。

 算是这一趟最意料之外的惊喜。

 「我?」叶凌回忆说:「我不喜欢跟女孩儿在一块玩,男的好像也没有特别玩得好的。」回想一下自己的童年,经常是抱住书本读书,要么是跟着父母下地干活,好像很少像别的男孩子一样疯玩。

 他的性格就是这样的,其实挺简单挺闷的一个人,头脑不灵活,也不聪明。

 这些叶凌自己也知道,所以曾经很迷惑过,这个乏善可陈的自己,庄旭然为什么会喜欢上?

 「想像得出来。」庄旭然笑笑地,两手撑在床铺上面看着叶凌。

 「嗯,我没什么好说的。」叶凌在脑海里过了一圈自己的前半生,摇摇头,然后突然啊了一声,去翻箱倒柜。

 「你在找什么?」

 「照片。」

 等叶凌再次回到床边,他手里拿着两张照片,一张是百日照,一张是六岁的,保存得都还不错。

 庄旭然一手抢过来,两张都要了。

 「啧啧。」他仔细看了看照片里小时候的叶凌,果然从小就是个眼神呆呆的小子,不过胜在脸可爱,眼睛姑且算漂亮,弥补了他不够精灵的缺陷。

 「你要是嫌弃就还给我。」叶凌伸手去要回来。

 「不行。」庄旭然立马收起来,往自己的行李箱里塞去,要独占的样子。

 叶凌知道,自己这两张照片是要不回来的。虽然很珍贵,只有仅仅两张,但是全都给了庄旭然,叶凌并不感到心疼。

 他想到以后,自己不在这个人身边了,好歹留两张照片做做留念。

 不过突然想到,也许庄旭然以后会恨死自己,这两张照片估计会用来打小人?

 浑身一阵颤栗,叶凌连忙甩甩脑袋,不去想那些以后的事情。

 因为只要一想,心里就犯抽,痛。

 他看看独自开心的庄旭然,给递好拖鞋说:「走,出去吃豆腐脑。」

 「好,你喜欢吃咸的还是甜的?」庄旭然一边穿鞋一边说,居高临下地看着叶凌,他觉得从这个角度看过去,有种莫名的喜悦,被捧在手心的感觉。

 世界上最不能抗拒的事情,大概就是爱人对自己的好。

 「我喜欢吃甜的。」叶凌微笑看着他,姿势未曾变化,还是蹲在跟前。

 「……」庄旭然也歪着头看他,各自微笑不断,眼神愉快地交流:「有一首歌怎么唱的来着?我情愿就这样看着你眼睛?」

 「没听过。」叶凌老实说,他不爱听音乐。

 「嗯,下回找给你听。」庄旭然说,自己中二期的时候,曾经有过做音乐的梦想。

 可是那不现实,当自己遇到爱人的时候,一个二流音乐家并不能带来生活保障。

 手上有一个能赚钱事业,会让庄旭然更加有底气,去追求自己想要的生活。

 叶凌恍然大悟地说:「原来你是这样的。」他突然对庄旭然有了更深的认识,是啊,其实这是个内心敏感,情感丰富,对爱情很执着的人。

 他年少青春,有着美好的内心世界,他的恋爱如诗如画,笑容明若夏花。

 与自己这样的木头桩子正好相反,所以不明白,怎么会。

 怎么能让你爱上我这样一个人,叶凌难过地想。

 怎么能呢……

 「突然就不开心了?」庄旭然捧起叶凌的脸,笑着亲亲他,磨蹭一下。

 是个人都看得出来,他很开心。

 「再说一次爱我吧?」他小声央求。

 「我爱你。」叶凌嘴唇贴着他耳朵,轻轻说。

 「真的?」

 「真的。」

 庄旭然环绕叶凌的脖子,伏在他肩膀:「我也爱你。」

 软绵绵的豆腐脑,吃了两大碗,肚子饱得不得了。

 两个人坐在椅子上不想动弹,叶妈妈看见就笑了,喊他们说:「出去走走去,消消食,要不晚上怎么吃饭了?」

 叶凌说:「妈,天快黑了,我们不出去。」

 庄旭然说:「到你家院子走两圈行吗。」

 叶凌没办法,起来带庄旭然去院子。

 「咦,这是棵杨桃树?」叶凌他家院子靠墙的地方种了一棵杨桃树,是嫁接的品种,不是很大颗,但很能结果。

 「嗯,过来喂兔子。」杨桃树下,有一个很大的兔子笼。里边有两只白兔,是叶芸养的。

 「拿什么喂?」庄旭然看见,叶凌直接摘下杨桃树的嫩叶子喂兔子。

 而且兔子还真的吃。

 「我以为它们吃兔粮。」庄旭然学叶凌的样子,摘下杨桃树的嫩叶给兔子吃。

 叶凌奇怪地看他一眼,因为在乡下养兔子喂兔粮太奇怪了。

 「就算不吃树叶,可以吃白菜萝卜,乡下养兔子都是这样。」他说,没觉得这样喂有什么不对。

 「还是别喂了,小心你妹妹找你麻烦。」庄旭然说,拉着他不让摘叶子了。真害怕叶凌把兔子喂出毛病来,跟妹妹开撕。

 「没事的。」叶凌说,不过也没有再次投喂,兔子们用可怜的眼神看着他们,怎么不喂了?

 庄旭然掏出手机,给兔子俩来一张。

 发给朋友:叶凌家的兔子和杨桃树。

 吃完晚饭的时候收到各位好友的回复,曹政回复说:「兔子是一对儿还是哥俩?杨桃树有结果吗?肯定是酸的,别问我怎么知道。」

 肖志轩发个笑脸:「祝你们旅途愉快。PS:不过在叶凌家里,你俩记得要悠着点。」

 闫振军说:「兔子炖杨桃,酸爽。」

 笑眯眯地给叶凌看,叶凌看不懂,不理解他们的脑电波怎么绕弯儿的:「给你。」把睡衣递给庄旭然说:「准备睡觉了,别玩手机。」

 庄旭然听他的,换上自己的睡衣,不玩儿手机了,他拿起平板玩儿游戏。

 「我吃撑了,给我揉肚子。」他说。

 叶凌上床后,他靠过去躺在叶凌腿上,一只手拿着平板,一只手戳来戳去。

 「……」叶凌不好说他,毕竟家里什么娱乐都没有,这么早睡觉还真睡不着。

 「对,就这样,可以用力点。」庄旭然享受地说,肚皮被揉按得很舒服,他爱叶凌这只手。

 「不是吃撑了吗,我怎么没摸到鼓起来?」叶凌说。

 「鼓起来那不叫吃撑了,那叫怀孕。」庄旭然说。

 于是叶凌揉着揉着,出了神儿,他在想啊,要是庄旭然这肚子能生娃就好了,就不用分开了。

 可惜他不能,他是男的。

 「不对,轻点儿,可能真怀孕了。」庄旭然突然说,佯装紧张自己的肚子。

 叶凌笑了笑,这笑容有点儿心酸。

 「有时候你没戴套,每次都身寸我一肚子……」

 叶凌赶紧摀住他的嘴巴,不让他说这些带颜色的东西,多不好意思。

 「干什么呢你?」庄旭然拉开他的手,一看,脸红了,严肃着表情,一本正经地脸红了。

 怎么能这么脸皮薄呢,明明在床上什么都来,是个熟练的老司机。

 可是不能否认,庄旭然爱死了这样的叶凌,很爱他很爱他。

 什么游戏,什么打发时间,都不重要了,有什么比跟叶凌亲亲摸摸更娱乐身心。

 「庄旭然……」叶凌压低声音央求他:「别闹了,好好睡觉行吗?」

 庄旭然给他的答案就是,抱着他在床上滚,嬉闹笑骂,你来我往……

 其实……不是真的不喜欢跟他玩。

 怎么会不喜欢,其实太喜欢了。

 抓过来,压在身子底下吻一遍,吻得他气喘吁吁,满脸通红。吻得他眼睛亮亮地,表情愉快地,咧着嘴巴不停笑。

 「敢吗?」胯部向上顶了顶,顶到叶凌的三角区,已经隆起了。

 「不敢。」叶凌毫不犹豫说,只是压着在庄旭然身上,而不敢动弹。

 「没种。」庄旭然嘲笑他说。

 「嗯。」叶凌回他一句:「我有没有种,你清楚。」

 「……」

 「只有你清楚。」

 抱上去,再一次热吻,再一次身体纠缠,磨蹭碰撞,以此发泄心中喷薄而出的感情。

 叶凌抱着怀里的人,想不通胸腔中那股激烈乱撞的洪流,到底是怎么形成的,而它又将何去何从。

 是慢慢消失,还是沉静下来藏在心里,永不见天日。

 可是不管哪个结果,都足够令人悲哀,令人不甘心透了。

 「你的心跳在告诉我,你爱我。」庄旭然贴着叶凌的胸口,耳朵下面传来有力强劲的心跳音,节奏快速而富有韵律,愉快,激动,热烈。

 因为爱他?

 「是。」

 无从追寻起首,当发现的时候就爱了。

 「我很开心,遇到你是最开心的事情。」

 「……」

 窗外的夜风,从窗子的缝隙中呼呼灌进来,吹拂着这个好眠的夜晚。

 叶凌越发抱紧怀里的人,抱紧他瘦成麻杆的腰,往自己身上躺。

 身下的这张床,不如京城的柔软,不知道他睡得惯吗……

 想着这些关于的东西,叶凌慢慢合上眼睛,睡了。

 第二天早上,窗外树上的小鸟唧唧咋咋地,在枝头上跳来跳去,好不热闹。

 庄旭然在叶凌怀里醒来,动了动手脚,翻个身。

 同时拉着叶凌的手臂,从后面抱着自己。

 叶凌也醒了,习惯性地抱上去,蹭了蹭,才又眯上眼睛继续睡觉。

 「叶凌,你在家都是几点起床的?」庄旭然虽然不想起来,可是不想给叶凌的家人造成懒惰的印象。

 「八点左右。」叶凌看了看时间,跟他说:「没事,还早,你想睡到什么时候就睡到什么时候,我家不计较这个的。」

 因为父母出门太早了,他们家早上向来都是各自解决早饭。

 「这样啊?」庄旭然向后蹭蹭他,放心地睡了。

 五月天的天气,不冷不热,清晨的这段时间很好眠。

 能够赖床赖到九点十点,是件很幸福的事情。

 叶凌比庄旭然更早起来一些,问他早饭想吃什么,给他做。

 「我家菜地里种了黄瓜,给你做腌小黄瓜,要吃吗?」

 「长在地上还没摘回来的?」

 「嗯。」

 庄旭然一听,也翻身起床来,跟他兴奋地说:「我也要去摘黄瓜。」

 「哦,那我等你。」叶凌不明白,摘黄瓜有什么好兴奋的,不过依然尽心尽力伺候这位大爷刷牙洗脸,把所有东西都送到面前,方便他使用。

 「你不用这么周到。」庄旭然说,接过叶凌拧好的毛巾,终于感到有点不好意思。

 因为叶凌把自己伺候得太好了,庄旭然窃喜之余偶尔反省自己,这样似乎不好?

 「在我家做客,你对我家又不熟悉,这是应该的啊。」叶凌倒是不觉得有什么,他发自内心的地想照顾好庄旭然。

 一些生活上的琐事,一些力所能及的事情,能做就多为他做一点。

 「哦。」既然这样,那就坦然接受,反正庄旭然也不是真的不希望叶凌照顾自己,他恨不得呢。

 如果叶凌能时时刻刻围着自己转,那才是上天了。

 「给你,把胡子刮一刮。」叶凌开好电动剃须刀,递给他。

 庄旭然摸摸自己为数不多的胡渣,接过来快速清理了,然后拉过叶凌的手来摸摸:「干净吗?」

 叶凌顺着他的意摸了两把,笑着说:「干净,帅。」

 庄旭然笑骂:「闭上你的臭嘴,少讽刺我。」只要自己脸上还有那块印记,就跟帅沾不上边。

 「我嘴不臭,香。」叶凌说着,快速凑了过去亲他一口,然后转头去开门了:「走,去摘小黄瓜。」他说。

 「好。」庄旭然意犹未尽地摸摸自己下巴,在那儿回味今天的早安吻。

 甜蜜,柔软的。

 一朵朵飘着的白云,点缀在五月的蓝天上。

 久居城市的人,很少有机会看见这么蓝的天空,这么白的云朵。

 站在农家的屋子前,深呼吸一口气,觉得神清气爽,似乎从一个世界穿越到另一个世界。

 连洒在身上脸上的阳光,都透着一股温柔慵懒的气息。

 「我喜欢这里。」庄旭然说,扭头看着自己身边认真走路的人,感受他身上此刻的恬淡安然。

 「喜欢就好。」叶凌手里挎着小竹篮,一心一意在找自己家菜地:「那个就是我家的,看见了吗?」三行黄瓜苗,上面结了很多小黄瓜。

 「我看见了。」

 庄旭然跟在叶凌身边,跨过一道沟,踩在泥地上,脚边是绿油油的杂草,他却犹豫:「这个能踩吗?」

 叶凌笑:「那是杂草,你踩没关系。」

 「哦。」庄旭然窘,他是没有下过菜地的人,说句自嘲的,很有可能连菜和草都分不出来。

 「像这种的就是可以摘了。」叶凌顺手摘了一条小黄瓜,胖胖的,给他看,然后收进竹篮里。

 庄旭然瞧了两眼,信心满满地去摘小黄瓜。

 他的动作是那么小心翼翼,让叶凌感到好笑地说:「你这样不行,要用力点才能摘下来。」

 于是他又窘了:「我只是,怕伤到瓜藤。」

 「没关系的。」叶凌站在那里,微笑充满包容,因为是那样喜欢着这个人,包括他窘迫的样子。

 「哦。」庄旭然摘下小黄瓜,开心地收进竹篮里。

 抬起头触及那道始终温柔的目光,他既喜悦又罕见地不自在起来:「我再去摘。」

 那一扭头的窘然,令人印象深刻。

 很少能见到这样的庄旭然,让叶凌一时之间满心柔软,连连看了他好几眼。把那画面和悸动深藏心底,才开始投入摘小黄瓜活动中。

 这些小黄瓜拿回去之后,一部分用来切成片腌制,做酸辣腌黄瓜。一部分切丝凉拌,撒点炒花生米,白醋,白糖,少许盐,香油,就可以很好吃。

 「试试看?」搅拌好黄瓜丝,叶凌用筷子夹起一撮,送到庄旭然嘴边。

 「好吃,爽口。」花生米香脆,黄瓜丝口感好,一起吃很适合。

 「拌白粥吃。」叶凌给他装了一碗白粥,一叠小萝卜,就着黄瓜丝一起吃。

 小米粥熬得香软浓稠,口感丝滑,暖胃且有营养。

 「好香,为什么晒干的萝卜这么香。」天然的味道,跟市面上买的是不一样的。

 「不知道。」叶凌回答不出来,他端起小碟子给庄旭然碗里拨:「多吃点,这个不咸。」

 很香,又有嚼劲。

 「唔……」吃着简单的农家早饭,庄旭然偶然想起以前,跟叶凌在各个饭店里吃饭的情景,跟现在一样,又似乎不一样。

 说不上来其中的区别,只是觉得现在这样很好,跟他在一起很好。一起围着桌子吃饭,两个人之间的距离不超过一臂之遥,很好。

 吃过早饭后,叶妈妈回来了,手里拎着一个水桶走进院子里来,笑眯眯地给他们看。

 「是虾,你阿周伯早上去网的,还活蹦乱跳的!」她说:「中午弄点辣酱,给你炒着吃。」

 叶凌接过来,给庄旭然看:「是河虾,你应该没吃过。」这个人的饭桌上从来都是大只的海虾或者淡水虾,从没有个头小于手指的虾米。

 「这么小?」庄旭然果然第一次看见这么小的虾,惊讶说:「他们还没长大吧,可以吃吗?」

 「长大了,河虾就是这么小的,你不知道吗?」叶妈妈好笑地说,估计这个城市孩子,没见过河虾。

 「额……」庄旭然尴地尬笑笑,确实没见过。来到叶凌家这边乡下地方,很多东西都没见过。

 比如村里到处跑的土狗,模样跟城市里的宠物狗差别太大。还有路边一片片的农田,田边放养着黄牛水牛,这些大型家畜只在电视上见过。

 「妈,先放着,等我们中午回来再弄,我们去一趟工地。」叶凌说,把水桶提到阴凉的角落放起来,上面用盖子盖住,以免被村里的馋猫偷吃。

 「好,路上小心点,早点带小然回来吃午饭。」叶妈妈叮嘱说,想到他们家现在弄的厂房,花了多少钱她不清楚,但是肯定花了不少。

 这些钱是哪来的,当初他们两口子吓呆了,差点没吓出心脏病来。

 后来孩子们老实交代,说是叶凌找朋友借的,他们才稍微安心了点。可是也还是担心,怎么样的好朋友,能一下子给你借这么多钱?要是还不上怎么办?

 现在见了庄旭然,看得出来是个真心实意的年轻人,对他们家叶凌是真心帮忙。

 感激之余也就谢天谢地了,一切都往好的方向发展,他们这样觉得。

 现在唯一担心的就是,厂子会不会亏本?

 按照叶凌的规划,有百分之七十的把握不会亏本,扎实着来,前期辛苦点没关系。

 未来两年到三年之间,是小厂子捞钱的好时机,等乡下的厂子陆续多起来,想赚钱就不那么容易。

 叶凌一边开车一边给庄旭然介绍,他买的一些地皮。现在看起来是荒地差不多,谁也不敢肯定这些地有价值。

 「你们这里的地真便宜。」庄旭然再一次感叹说。

 「因为他们没有概念,觉得这边没有开发价值,有人要就不错了。」叶凌说,当初去谈价钱的时候,对方还觉得宰了肥羊。

 「就你眼光好。」庄旭然笑说,不知真夸奖还是假讽刺。

 叶凌笑笑不说话,把车子转进大门,开入厂区里。

 他弟弟叶豪开着一辆旧皮卡,后面拉着水管电线等东西,开车停在他们旁边。

 「大哥,然哥!」

 「你从镇上刚回来?」叶凌下车了。

 「是啊,去买水管,还有工具。」叶豪说,过来给他们汇报一下进度,带他们去参观现在已经快竣工的污水厂。

 「占地面积够大的,你准备做厂房招商?」庄旭然望瞭望四周,这一片都开发出来了,眼看着是要做厂房。

 「有这个打算,先做一期,看情况怎么样再说。」叶凌说,如果没人租,就自己做呗。

 「我赞同你做厂房招商,这样没那么辛苦。」庄旭然说:「这里位置不错的,你不用担心没人过来,何况……」自己手里不少资源,到时候稍微推荐一下,就有大把人来租。

 「嗯,再看看吧,先把一期做起来。」要全部做的话,投入的资金不少于千万,叶凌暂时没这么大的投资能力。

 「哥,写字楼在那边,姐在里面,跟工头开会。」

 和叶芸一起开会的还有他们请来的有做厂经验的师傅。

 叶凌经常和弟弟妹妹打电话那段时间,就是在忙碌这些规划。很多事情都是三姐弟商量,慢慢摸索。

 实在解决不了的,叶凌才会征求庄旭然的意见。

 虽然知道这些事情对庄旭然来说是小菜一碟,但是叶凌并不想什么事都靠庄旭然,他需要自己成长起来。

 「跟当地ZH那边沟通的怎么样?有遇到难题吗?」庄旭然问他。

 「这个倒是没有,一切按照流程来走。」不过一些人情上的东西,还是要有的。

 像送礼,请人吃饭等,这几个月没少做。

 写字楼里,叶芸知道自己大哥和庄旭然来了,连忙暂停会议,出来招呼。

 「大哥,然哥,你们来了。」叶芸高兴地给大家介绍,这两位是大老板,是这个公司的投资人。

 叶凌连忙摆手,他不想要这个光环,现在主事的是弟弟妹妹,应该以他们为主,这样才能凝聚人心。

 「我们只是来看看,你们继续,不用管我们。」他说。

 叶芸为难地说:「现在正是污水厂竣工的时候,问题比较多。那我们先开会,你们到处走走。」

 「可以,你们开会吧,没事。」庄旭然说,饶有兴致的参观这座写字楼。

 叶凌趁机把叶豪也支开了,就两个人到处闲逛。

 「你们请的工程师不错,规划得有模有样地。」逛了一圈下来,庄旭然赞叹说。

 「工人也不错,质量好。」叶凌摸了摸那些平整的墙砖说。

 「没有工程师的高要求和监督,也做不到这么好。」庄旭然说。

 「你说的也对。」叶凌点点头。

 「对了,这里的法定人写的是谁的名字?」庄旭然好奇地问,他认为应该是写的叶凌的名字。

 「我妹妹。」叶凌犹豫了下说:「做两手准备,现在写的是星宇投资有限公司,以后开厂子,就写叶豪的名字。」

 庄旭然挑眉:「那你自己?」

 叶凌说:「我给你打工啊。」反正三十岁之前的时光,都打算给庄旭然,陪着他,给他打工赚钱。

 「切。」这是庄旭然今天听到的第一句甜言蜜语,表示很受用。

 叶凌看他,他就说:「你有这个觉悟最好,我是不会让你走的。」要是叶凌真打算回老家创业,他还发愁。到时候少不了要勉强叶凌,对双方都不好。

 庄旭然可不想再次被叶凌指着鼻头大骂强势霸道。

 现在叶凌自动自发地留在京城陪伴自己,那是最好不过。

 「这里有叶芸和叶豪我就放心了,他们比我聪明,其实。」根据这几个月来弟弟妹妹的表现,叶凌是很欣慰的。很多东西他们学起来十分简单,甚至还会举一反三,两个人各有长处。

 真正论起干实事来,叶凌反而觉得自己不如弟弟妹妹。

 「你也别这么看轻自己,你有你的好处。」庄旭然总觉得,叶凌这个人太自卑,总是认为自己不如别人。

 「不是,我自己是什么样的水平,我自己清楚。」现在回想起来,上辈子很多东西都有庄旭然相帮的痕迹,要是身边没有他,叶凌做起事来没那么顺利。

 庄旭然认真地想想,也确实承认叶凌的缺点有很多,可他就是喜欢啊。

 「别想太多,你还年轻,多磨练几年就好了。」拍拍叶凌的肩膀,笑着安慰他说:「有不少名人都是大器晚成的,小时候或者青年时候,他们比你还不如。」

 叶凌知道庄旭然在安慰自己,也只有这个人会如此毫无条件地看好自己,他就笑笑,握了握那只手,然后隐晦地放开。

 这些偷偷摸摸的小动作,竟然比亲吻拥抱更刺激。

 可能是因为在外面?

 庄旭然心里喜滋滋,爱上了这种感觉,他觉得自己坚持跟叶凌回老家,是无比正确的选择。

 「走,咱们回家吧,时候不早了。」叶凌说。

 可是开车经过一个岔口,他犹豫地没有选择回家的路,而是开入一条上山的石仔路。

 「去哪里?」

 「这个山叫做关山,半山腰有个关山庙,庙前有道小瀑布,我带你去看看去。」

 ……

 对于不迷信的庄旭然来说,到庙里拜神是很新鲜的事情。

 叶凌把他带进小庙里,点着香火,交给他拜神。

 一起拜的时候,庄旭然向旁边侧目,发现叶凌闭着眼睛很虔诚,嘴里不至于念念有词,表情却充满祈祷。

 最后把香插到香炉里边,叶凌拍拍手上的烟灰说:「捐点香油钱。」

 庄旭然果然看到,台上有一个捐款箱子。

 他二话不说掏出钱包,塞了五张一百的:「这样行吗?」

 叶凌说:「够了,我们都是捐个五块十块地,用来维护庙里的修葺。」

 「嗯。」一起走出小庙,阳光重新照在身上,面前看过去就是那道小瀑布,风景甚好:「对了。」跟叶凌站在一起,庄旭然望着下面的水潭说:「你刚才在祈祷什么?」

 听到这个问题,叶凌笑了,摇摇头说:「没什么,还不就是那些。」

 「那些是哪些?」他不说庄旭然怎么知道。

 「老一套啊,祈祷合家人口平安,六畜兴旺,添丁发财。」叶凌说:「我弟妹要生了,希望是儿子。」如果是的话,父母会很开心。

 弟弟也有了继承人,好事一件。

 「你弟弟不错,争气。」庄旭然当初听到叶凌有个弟弟,心里安慰,再听到弟弟就快当爸爸了,简直……忍不住去帮忙安胎,买孕妇套装寄回来。

 他是这么想的,叶凌弟弟有后了,叶凌的压力就减轻了,这可比独生子女的压力小很多。

 「嗯,除了不爱读书,他一向很争气的,是个好孩子。」叶凌对弟弟很肯定,提起弟弟就笑。

 「你要当叔叔了。」庄旭然不好意思吃味,毕竟叶豪帮了大忙。

 「是啊。」叶凌的笑容更大了,开心之余,他主动握住身边那人的手掌,包裹在手心里。那种暖融融的愉快,遍布全身,令他感恩感激:「真是没想到……」

 因为上辈子叶豪没有这一出的,也不知道是哪里改变了。

 好像唯一的差异就是,这辈子给弟弟妹妹汇钱比较晚……这个有关联吗?

 想不明白这个,叶凌甩甩脑袋,不再去想。

 只要事情往好的方向发展,他就不奢求更多。

 「走,回家。」叶凌牵着庄旭然的手说:「明天带你到各处走走,也去镇上看看,买点好吃的回来做饭吃。」

 家里这边每天有新鲜猪肉和鱼,但是想要其他的就没有了,必须得到镇上去买。

 回了家里,就不能牵手了,两个人得刻意拉开点距离。

 庄旭然很介意家里来亲戚或者客人的时候,叶凌刻意不看自己,或者刻意避免和自己接触。所以每次进到房间,就会冲他报复泄愤,以发泄心中的憋屈。

 他很想很想,和叶凌一起光明正大地牵手,拥抱。

 可也知道,这太难了。

 「别生气。」坐在房间里揉揉他的手掌,叶凌叹息,现在这样已经很好了。

 「你家亲戚什么时候走?」庄旭然不知道乡下有五一走亲戚的习惯,感到很不理解。

 难得放假休息,为什么要到处串门子。

 「不知道,不过别管他们,最迟也不会过夜的。」叶凌有点歉意地说,本来说好今天出门的,可是家里大姨一家来了,他们去镇上买了菜马上赶回来招呼。

 「凌子,你躲房里干什么,快出来,大姨有件事跟你商量商量!」叶凌的大姨林凤娣拍拍叶凌的房门,喊他出来。

 屋里两人的脸色立马各不相同,一个是黑的,一个是愁的。

 「你,你先待着,我跟大姨说完马上就进来。」叶凌拍拍庄旭然的手,起来去开门出去。

 庄旭然默默也跟着出去。

 「凌子,大姨记得你今年二十四了吧,怎么样?谈女朋友没有?」

 「大姐你别问他了,他要是谈了我们还能发愁吗?」

 「没谈?那怎么行,这么大个人了,你瞧瞧弟弟,再过几个月就当爸爸了。」叶凌大姨说:「赶紧谈一个吧,要不要大姨给你介绍?我们村年轻的姑娘还是有几个的,虽然学历不如你,但人品性格脾气样样都好,娶媳妇就要这样的嘛。」

 出来一听是这个话题,叶凌头发都发麻了,他有点后悔出来。

 发现庄旭然在后面听着,叶凌心里顿时一咯噔,他们在庄旭然面前谈论这个问题,无疑是找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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