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44 章
盛宇,你不必对我这么好
敬知太想有自己的独立空间了,可从小到大,她的这个愿望都未曾实现。
小时候,是和伯母住在一起,睡在同一张床上,每夜听着伯母沉沉的呼吸睡去。她虽敬爱伯母,却也想有一点自己的空间。
上了初高中和大学,和室友挤在一起,没有什么生活质量可言,更不用谈什么隐私,加上她的性子有些内敛沉默,遇到一些攻击性满满的室友,细微的摩擦时有发生,并不尽是愉快美好的回忆。
出了社会,在大城市打工,那更是不可能拥有独立的空间,只能和别人合租,挤在一间小小的次卧里,厨房和卫生间与别人共用,偶尔也会遇到卫生习惯不好的室友,难受却也只能忍受。
后来,她和姚盛宇结婚了,和自己的丈夫同居,又是一种未曾有过的体验。姚盛宇当年正处于事业上升期,很忙,每每到深更半夜才回来,敬知浅眠,他一开门就会惊醒。但为了不让他分心,也只能装作熟睡。
再后来,就是搬到了这里,和高素云姚书杰住在一起。
现在,她终于有了独立的空间。
姚盛宇显然是下了一番心思去研究她的喜好,装修风格是原木风,樱桃木地板通铺,室内种着植护,红的黄的粉的绿的,繁盛葱茏,清新且贴近自然。
和高素云喜好的奢华典雅风截然不同,却让敬知非常满意。
植物和大海,蓬勃的自然,对于一个生长于内陆的人来说,意味着生命和希望,敬知热切追求着这些美好的事物。
敬知脱了鞋,踩在木质地板上,感受温润细腻的触感,又迫不及待打开卧室的门,一一查看,再去看厨房,卫生间,各种家具设施都已经齐全。
姚盛宇站在客厅中央,看着她跑来跑去 一会儿看看这里,一会儿摸摸那里,又是去看太阳又是去看大海,明媚的阳光洒落在她脸上,都不及她脸上的喜悦更加耀眼。
她多像一只鸟儿,挣脱了精致的囚笼,在属于她的世界里自由舒展,振翅飞翔,那由衷的喜爱是无法掩饰的,不是一种客套的、疏离的微笑,而是发自内心牵引的弧度。
姚盛宇突然感到心情闷闷的,就像外头酷热的天,让人喘不上气。
两人结婚多年,夫妻本是一体,一荣俱荣,他的事业蒸蒸日上,敬知却很少向他索取什么,他主动给,她才会拿,而且拿得也很小心翼翼,再三斟酌,精挑细选,才会拿一点在她看来是不太过分的东西,同时又不会驳了他的面子。
姚盛宇其实希望,她能理直气壮拿走这些本属于她的东西。哪怕是任性挥霍,哪怕是攀比炫富,像其他阔太太一样购买奢侈品,那也无妨。他如此努力,不就是想让在乎的人过上随心所欲的生活么?
但她未曾索取这些。
而她最想要的东西,这么多年来,他竟然未曾意识到。就连这点小小的幸福感都未曾给到她。
她脸上的喜悦有多真切,就说明他这个丈夫有多失职。
敬知太开心了,摸索了足足有半个钟头,才停下来,她太兴奋了,也太累了,就有些不顾形象地瘫倒在沙发上,沙发太滑,她的身子顺势往下滑,咚的一声滑到了地板上,呈现出一个两腿叉开坐的姿势。
姚盛宇看见那张红扑扑的脸上有一瞬间的懵,等她反应过来,立刻站起来,重新坐好,坐姿端正,装作若无其事。但飘忽的眼神还是表明了她的尴尬和羞涩。
这些小动作和小心思也很可爱。
他有些惊讶,又感到惊喜,就像是天天路过的一扇门,偶然间闯入,才发现里边别有洞天,通往另一个神秘的,未知的世界。
他对自己的妻子的了解,可能确实过分浅薄。
姚盛宇坐在敬知的旁边,温声说:“你喜欢这里吗?”
敬知看了他一眼,脸还是很红,眼睛很亮,像是蓄着水光,“喜欢。”她顿了顿,又小声说,“盛宇,谢谢你。”
无论他们有过什么不快,这一刻,敬知是非常感谢他的。
姚盛宇忍不住拉起她的手,望进那双眸子,让她的羞怯避无可避,“喜欢就好,以后你想要什么,可以和我说,如果不想说,可以先去做,我不会怪你。”
她似乎想到了什么,眸色微暗,避开了他的视线,姚盛宇能看见她的侧脸,仿佛染上了一层阴霾。
她突然的情绪变化,让他有些不知所措,“我说错了什么?”
敬知低下头,“盛宇,你不必对我这么好。”
她不是什么好女人,东食西宿,处在一段冷淡的婚姻中,她出轨,还可以用寂寞难耐来解释。如果他是一个尽职尽责,别无过错的丈夫。那么她的出轨又该用什么理由来解释?
世界上,唯有太阳和人心不可以凝视,太阳太过耀眼,人心太过阴暗,她怕自己无法承受这样的愧疚不安。
所以,对她坏一点吧,哪怕是发现了,将她净身出户,也好过表现得关怀备至。
姚盛宇思索了很久,他不太理解女人说这句话的意图,而他的妻子,又是一个如此难以捉摸的女人,他现在,非常害怕他的某个举动,会惊扰到这只蝴蝶。
这一瞬间,他想到了刘斯言的话。
这个青年对两性关系有一点独特的理解,曾为他解惑。
男女之间的事情,有时候是剪不断,理还乱,哪怕是最公正严明的法官介入,也说不清什么是对,什么是错。
床下讲不明白的事,就交给床上来完成吧。
话很粗俗,姚盛宇初时听了,觉得尴尬,但事后仔细想想,并非没有道理。
夫妻之间,如果总是和对方彬彬有礼,全然没有一点情绪波动。没有一点肮脏的欲望,没有一点野兽的冲动,那样的夫妻生活,对她来说也是极为乏味的吧。
思及此处,他抚摸妻子的脸,声音沙哑:“敬知,你是我的妻。”
既然是妻子,那么对她好,不就是一件理所当然的事情吗?很可惜,他错过了很多很多时间,失职了很久。
既然是妻子,那么对她做一点过分的事情,也是可以理解的吧?
唉,作者太蠢了,只会码字啥也不会,让读者操心了……
感谢大家出谋划策,作者都有在看,会认真思考!
十万字收费是作者的风格,但po主打短平快订阅量,订阅量太低会影响推荐,大家如果喜欢,还是不要养肥了,感谢各位!
明天尽量加更,等作者有时间就在微博更新小番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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