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61 / 167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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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61 章

番外·悬殊(1)

王国富文化水平不高。

他出生在边境,当地旅游业发达,植被茂密,物产丰富。家家户户分了点土地做果园,有钱的开旅馆和民宿,几乎衣食无忧。

村子里的人没有什么大志向,平时就爱喝点酒,还是自己家酿的,成本低廉。

虽然经济发展一般,但是生活美满。

在这种环境里长大的人,是不会有读书改变命运的想法的。

村里的孩子响应九年义务教育,上上学,认认字,但也就仅此而已。

哪怕每次考试只有三四十分,父母也不着急。反正将来跟着家里人做点小生意,不愁生存。

王国富就是其中之一。

他对学习毫无兴趣,但是也不逃课,每天打卡似的在学校待到放学,然后去隔壁的台球馆。

他不是去打球的,而是买点啤酒,蹲在路边喝完,再去隔壁理发店用零花钱染个头发,把自己打扮成想象中大人的样子。

台球馆鱼龙混杂,王国富的打扮一看就不是什么好孩子,久而久之,他认了个大哥。

那正是古惑仔流行的时候。

跟着大哥,王国富体验到另一种生活。

村子离边境线很近,那里除了有游客,还有一些更复杂的人。

走私、偷渡、拐卖……毒品。

王国富读了几天书,虽不认真,但面对大问题,还有自己的是非观,没有沾这些。

他只是偶尔为出于兄弟义气,替大哥教训几个挑衅的敌帮小弟。

他读着金庸、古龙、温瑞安,回不到古代,就把自己想象成现代的大侠,这是他心中的江湖,与古惑仔异曲同工。

王国富不会打架,但是有胆子。

他体格强壮。

在那个地带,能长得像他这么高大的男生,非常少见。

大哥最开始带他,只是想让他撑撑场面。

谁知道他这个愣头青竟然冲了上去,最后被人揍得鼻青脸肿,还是大哥叫人给他捞出来的。

……虽然结局惨烈,但是心思赤诚。

大哥叼着烟,看着眼睛肿到都要睁不开的王国富,说:“行,今后我拿你当真兄弟。”

“那之前都是假的吗?”王国富嘴里都是血,万幸牙都还在。

口齿模糊地问。

大哥被他弄得愣了下,笑起来:“反正现在是真的了。”

一回生二回熟。

王国富在读书上没什么天赋,在打架上倒是学得很快。

毕竟他经历的都是实战,没有任何理论基础,被打到就是一身伤。

王国富才知道,电影里拍的都是骗人的。边境这些地方,真的打起来,没人讲规矩。谁都不知道对方会不会突然就从哪里掏出一把折叠刀,也根本组不成任何阵型。

前后左右都是人,大家穿着差不多的衣服。

打着打着,根本分不清敌我。

看似N对N,其实1对N。

在这样高强度的训练下,王国富越战越勇,渐渐在边境有了名气。

认识的人会喊他一声富哥。

真吉利。

听起来就能赚大钱。

初中毕业以后,王国富就不读书了。

父母也没意见。

这里的大多数人最后都是这个选择,他们让王国富去家里的店铺帮忙照看。

一次店里来了小偷。

没偷他们,把游客的手机偷走了。

村子虽然地处偏远,又靠近边境,治安混乱,但当地村民都有自己谋生的手段,条件还算富足,对这种偷鸡摸狗的事情同样看不惯。

王国富起身追了出去,成功帮游客夺回手机。

为了感谢他,游客不仅买了几样东西,还额外给了他两百块钱。

那个年代,两百块不算小钱。

这件事为王国富打开了思路。

他在边境打架这几年,钱没赚到,名气不低。他不想每天蹲店里帮父母看门,就借着以前攒下来的人脉,做起另一门生意。

专门帮被偷东西的游客找回失物。

有时是手机、手表,有时是钱包、护照。

这样过了一年,攒了些钱,落了些伤,打架的水平还有所精进。

明明还是个孩子,走街上,却连叔叔辈的人有时见到他,都要笑着点点头,招呼句“富哥”。

王国富依然爱去台球馆。

他成了这里的常客。

不过招待他的人从老板变成了一个和他差不多大的女孩子,叫阿彩,是老板的女儿。

阿彩和王国富完全不一样,听说她学习很好,在市里最好的学校读书,全校第一。

这段时间放假,她回来帮忙看店。

阿彩身上有一股和他们都不一样的、干净的气息。

不是味道,而是感觉。

王国富第一次知道,原来有知识的人是如此出众。她只是低头在收银台后面站着,但是每个进门的客人,目光都会不由自主地被她吸引。

王国富不知道怎么形容。

就是一眼看过去就觉得,她一定是个文化人。

阿彩不喜欢台球馆的环境,也不喜欢这里的客人。虽然她没有说出来,但是淡淡的语气和刻意保持的距离,都能让人感觉得到。

可却没有人因此生气。

按照老板的说法,他们家阿彩以后有大出息,是要去大城市念书的。

那肯定和他们不一样。

他们都是乡下的土包子。

仙女怎么会和凡人为伍呢?

王国富每天都来,买的都是同样的东西。

次数一多,每次他刚撩开塑料帘子,阿彩看到是他,就从冰柜里取出两瓶啤酒。

王国富带的钱也刚刚好,不用她找。

他们从未互相介绍,但王国富知道她叫潘春彩,阿彩知道他叫富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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