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61 章
番外·悬殊(1)
王国富文化水平不高。
他出生在边境,当地旅游业发达,植被茂密,物产丰富。家家户户分了点土地做果园,有钱的开旅馆和民宿,几乎衣食无忧。
村子里的人没有什么大志向,平时就爱喝点酒,还是自己家酿的,成本低廉。
虽然经济发展一般,但是生活美满。
在这种环境里长大的人,是不会有读书改变命运的想法的。
村里的孩子响应九年义务教育,上上学,认认字,但也就仅此而已。
哪怕每次考试只有三四十分,父母也不着急。反正将来跟着家里人做点小生意,不愁生存。
王国富就是其中之一。
他对学习毫无兴趣,但是也不逃课,每天打卡似的在学校待到放学,然后去隔壁的台球馆。
他不是去打球的,而是买点啤酒,蹲在路边喝完,再去隔壁理发店用零花钱染个头发,把自己打扮成想象中大人的样子。
台球馆鱼龙混杂,王国富的打扮一看就不是什么好孩子,久而久之,他认了个大哥。
那正是古惑仔流行的时候。
跟着大哥,王国富体验到另一种生活。
村子离边境线很近,那里除了有游客,还有一些更复杂的人。
走私、偷渡、拐卖……毒品。
王国富读了几天书,虽不认真,但面对大问题,还有自己的是非观,没有沾这些。
他只是偶尔为出于兄弟义气,替大哥教训几个挑衅的敌帮小弟。
他读着金庸、古龙、温瑞安,回不到古代,就把自己想象成现代的大侠,这是他心中的江湖,与古惑仔异曲同工。
王国富不会打架,但是有胆子。
他体格强壮。
在那个地带,能长得像他这么高大的男生,非常少见。
大哥最开始带他,只是想让他撑撑场面。
谁知道他这个愣头青竟然冲了上去,最后被人揍得鼻青脸肿,还是大哥叫人给他捞出来的。
……虽然结局惨烈,但是心思赤诚。
大哥叼着烟,看着眼睛肿到都要睁不开的王国富,说:“行,今后我拿你当真兄弟。”
“那之前都是假的吗?”王国富嘴里都是血,万幸牙都还在。
口齿模糊地问。
大哥被他弄得愣了下,笑起来:“反正现在是真的了。”
一回生二回熟。
王国富在读书上没什么天赋,在打架上倒是学得很快。
毕竟他经历的都是实战,没有任何理论基础,被打到就是一身伤。
王国富才知道,电影里拍的都是骗人的。边境这些地方,真的打起来,没人讲规矩。谁都不知道对方会不会突然就从哪里掏出一把折叠刀,也根本组不成任何阵型。
前后左右都是人,大家穿着差不多的衣服。
打着打着,根本分不清敌我。
看似N对N,其实1对N。
在这样高强度的训练下,王国富越战越勇,渐渐在边境有了名气。
认识的人会喊他一声富哥。
真吉利。
听起来就能赚大钱。
初中毕业以后,王国富就不读书了。
父母也没意见。
这里的大多数人最后都是这个选择,他们让王国富去家里的店铺帮忙照看。
一次店里来了小偷。
没偷他们,把游客的手机偷走了。
村子虽然地处偏远,又靠近边境,治安混乱,但当地村民都有自己谋生的手段,条件还算富足,对这种偷鸡摸狗的事情同样看不惯。
王国富起身追了出去,成功帮游客夺回手机。
为了感谢他,游客不仅买了几样东西,还额外给了他两百块钱。
那个年代,两百块不算小钱。
这件事为王国富打开了思路。
他在边境打架这几年,钱没赚到,名气不低。他不想每天蹲店里帮父母看门,就借着以前攒下来的人脉,做起另一门生意。
专门帮被偷东西的游客找回失物。
有时是手机、手表,有时是钱包、护照。
这样过了一年,攒了些钱,落了些伤,打架的水平还有所精进。
明明还是个孩子,走街上,却连叔叔辈的人有时见到他,都要笑着点点头,招呼句“富哥”。
王国富依然爱去台球馆。
他成了这里的常客。
不过招待他的人从老板变成了一个和他差不多大的女孩子,叫阿彩,是老板的女儿。
阿彩和王国富完全不一样,听说她学习很好,在市里最好的学校读书,全校第一。
这段时间放假,她回来帮忙看店。
阿彩身上有一股和他们都不一样的、干净的气息。
不是味道,而是感觉。
王国富第一次知道,原来有知识的人是如此出众。她只是低头在收银台后面站着,但是每个进门的客人,目光都会不由自主地被她吸引。
王国富不知道怎么形容。
就是一眼看过去就觉得,她一定是个文化人。
阿彩不喜欢台球馆的环境,也不喜欢这里的客人。虽然她没有说出来,但是淡淡的语气和刻意保持的距离,都能让人感觉得到。
可却没有人因此生气。
按照老板的说法,他们家阿彩以后有大出息,是要去大城市念书的。
那肯定和他们不一样。
他们都是乡下的土包子。
仙女怎么会和凡人为伍呢?
王国富每天都来,买的都是同样的东西。
次数一多,每次他刚撩开塑料帘子,阿彩看到是他,就从冰柜里取出两瓶啤酒。
王国富带的钱也刚刚好,不用她找。
他们从未互相介绍,但王国富知道她叫潘春彩,阿彩知道他叫富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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