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26 章
第 16关(五):技能四:“小甜甜大大王万万岁!”
即使是在气氛狂放的舞池里,三个体育生站在一起也颇为惹眼。
蓄势待发的年轻体魄本就是狂欢之地的“抢手货”,加上状似“三男抢一女”的把戏,这场面登时犹如深水炸弹,炸起一片关注度。
你脸红了。
诶嘿,这不会都是“你”的“风流债”吧。
“……啧。”那位“聒噪学长”一改刻意保持的天真状态,皱皱眉,“有必要这样吗?”
好像在责怪队友戳破真相。
“肌肉情圣”被他气笑了,“搞笑,这话应该我问你,你突然来插什么嘴,有你什么事?”
眼看那两人就要吵得不可开交,“焦糖布丁”指了指你们的卡座,语气寻常地道:“你另一位‘真心人’刚给你拿了酒在等你,还不去吗?”
“聒噪学长”嚣张的气焰登时一落,对“肌肉情圣”说:“我还不是看你搞不定,算了……随你们。”
说完看也没看你,就离开了风暴中心。
你立刻排除了第二个错误选项。
这么容易就放弃,肯定不是“真心人”。
而且他的话里似乎夹杂着其它信息。
将这些零碎的信息拼起来,你有一个猜想。
该不会他们玩的是“谁先打动你当女朋友谁就赢”的打赌游戏吧?
这款恋爱游戏这么“老派”吗?
可如果是这样的话,那哪来“正确答案”呢?
你陷入沉思之际,另一边的“焦糖布丁”也没有说话,只拿眼睛看向“肌肉情圣”。
“肌肉情圣”不死心地看了看你,见你没有任何挽留的意思,灰溜溜地走了。
只剩下你们两人。
眼见没戏看,周围的“观众”重新变成了“舞者”,静止的水面再度沸腾。
“你也……”是来验证的吗?
“不跳舞吗?”
你侧身抬头的时候,他恰好也转了半步,来到你的正面。
看着你的他,好像摘掉了置身事外的面具,扬起的笑容格外灿烂爽朗。
你险些以为自己看见了麦色皮肤版的程嘉宇。
他看样子不想和你聊天,但跳舞的话……
你有些拘谨地抬起手。
由于不敢将动作做大,你虚虚握着拳,一摇一摇的,头还不时跟着点点。
群魔乱舞的地方,你的小幅度打拳反而显得突兀。
他还在看你,眼里多了点新奇。
“招财猫?”你从他的嘴型轮廓看出了这三个字。
摇晃着空拳的你,确实很像一只招财猫。
干吗,招财猫怎么了,你就要招财!
本就尴尬的你像被踩了尾巴的猫,暗自恼怒。
没想到,他突然将手也举到了脸颊旁边,学你虚握成拳,开始一摆一摆。
只是他的动作框架更大,在人群中更为醒目。
你愣住,动作却因为惯性没有停下来。
你们两个就这么面对面招财,莫名有一种魔性的律动感。
旁边的人很快被“传染”。
他们误以为这是新的蹦迪姿势,纷纷学习,再进一步扩散传播给周遭的人。
没一会儿,“新潮流”席卷整个舞池,一群人踏着节奏乐点疯狂“招财”!
小舞台上的DJ见状干脆切歌,换了一首dj版的《来财》。
“来财来财”被跳成了“招财招财”,众人集体点头点头、摇手摇手。
场面一时之间有点好笑。
你悄悄乐了。
融入人群的你很快有了安全感,动作幅度变得大胆起来,兴致逐渐高昂。
看向“焦糖布丁”的眼睛都多了快乐的色彩。
因此当歌曲变更,其他人也改变了动作时,你很自然地就跟着大家一起举起了手。
相比原来听不懂的金属乐,这是一首旋律耳熟的粤语歌。
dj版的节奏明快,众人愈发热情澎湃,加入了集体合唱。
你也含糊地混了两句。
然而你听见了身前传来的声音。
好听的嗓音在放肆地走调,完全不正宗的粤语腔肆无忌惮地荼毒你的耳膜。
抬头看去,他还给了你一个毫无愧疚的挑眉笑。
他唱成这样都不怕,你有什么好怕的?
震动的地板上,顿时多了一双你的脚。
你激情澎湃地跳动起来,一颗粉脑袋在人群里一蹿一蹿,跟众人一起大声歌唱。
就像来到了小型音乐节。
随着你们跑调的高歌,快乐的多巴胺不断释放。
忽然,有显眼包跳到高处,大喊:“欢迎大家来到我的演唱会!”
台下嘘声一片。
过了两秒,竟然真的有人举着笔问他要签名。
其他人见状也纷纷向他伸手。
多数人手背上都有酒吧盖的出入章,在无光的暗处泛着荧光绿,恍惚间真像是粉丝在应援。
场上还有其他人跟风假装明星签名。
你一边蹦跶着一边看乐子。
有人喊着传笔,有人忙着签字,混乱中,你的手上莫名多了一支眼线笔!
左右环顾,没有人向你讨要,你不知道要给谁。
“小甜甜,我是你的粉丝,能不能给我签名?”
你朝发声处看,原来是那块唱歌跑调的“焦糖布丁”!
他身体下蹲,假装在低处看你,狂热地朝你伸手,“我喜欢你很久了小甜甜,求求你了,给我签名吧!”
你尚未有反应。
蓦地,他另一条手臂也举高了,假装另一个人,改变声线喊:“我喜欢你一个月了,亲爱的小甜甜,我也想要你的签名。”
“他撒谎,小甜甜出道才一天!”
确诊为表演型人格。
但确实很好笑。
只见两只手臂轮流交替向前。
“你别抢!”
“你才别抢,我先来的!”
“你滚一边去!”
说着,它们打起来了!
你乐不可支,哈哈大笑,“你们都是我粉丝呀?”
两只手臂又像招财猫挥手似的握拳点点头。
“那都有都有!”
你大手一挥,自信地在他的手臂上签:小甜甜大王。
然后想了两秒,为表雨露均沾,拉过另一条手臂写下:小甜甜大大王。
他的小臂肌肉摸起来紧致结实,硬硬的戳不动。
你从交流中得知他们好像是田径队的。怪不得不像游泳队的人,臂肌在放松下摸起来有一点软弹。
交错的霓虹映在上面,隐约能看见麦色皮肤上透出的青管,勃发着力量。
你写的“大”字被凸出的青管阻碍,一笔捺写到一半停住。
你故意多戳两下,把这筋络戳到笔的左边,又戳到右边,玩得不亦乐乎。
等玩够了,你终于肯放过它,那一“捺”故意撇出长条,差点绕他手臂一圈。
不知是不是被笔划得有点痒,不知不觉中他的手指攥紧,臂肌更硬了。
你浑然不觉,笔还在扫着。
最后的“王”字为了凸显霸气,你写得非常大。
扫眼过去,每一个字都很有自己的脾气。
你十分满意。
他跟着低头看了一会儿。
再抬眼时,只见光线将他的面庞斜切。
蓝的红的色彩斑驳了他的眼睛,眸光却亮,赤裸的欲求直白地与你交接。
全然不像程嘉宇那样清澈分明。
你意识到这是两个完全不同的人。
如果程嘉宇是调皮捣蛋但会乖巧吃狗粮的哈士奇,那他就是会吃生肉啃骨头的狼犬,真正意义上的食肉动物。
你舔舔嘴唇。
忽然也有点想吃肉汁多多的排骨了。
而他已经起身,离你近了半步,呼吸就近在你耳旁。
声音微哑,偏要高呼
“小甜甜大王万岁!”
“小甜甜大王万岁!”
“小甜甜大大王万万岁!”
那声音一下比一下更近。
像小猫爪子似的挠着你的耳膜。
最后这声又低又轻,偏偏听得很清晰。
仿佛只要你想,一转头,就能轻而易举地亲到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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