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20 / 259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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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0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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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定了自己接下来的调查方向之后,林昀走出洗手间,脸上还带着未干的水渍,眼神却已恢复了清明与坚定。

蔡茹莉正在和一位顾客相谈甚欢。她的余光瞥见了一旁气定神闲的林昀,敏锐地察觉到他和刚才有些不一样了。

之前的他带着追问的急切,此刻却多了一份沉静的掌控感,仿佛已经明确了方向。

一直等蔡茹莉做完一单生意,林昀重新走上前,“蔡女士,抱歉我还得继续打扰你一会儿。关于徐超,我还想再了解一些情况,主要是你们当初是如何结识并结婚的?我想了解他的过去。”

蔡茹莉脸上立刻浮现出明显的不耐烦,她抬手看了看腕表,暗示道:“林警官,这都过去多久的事了?我现在做生意很忙,这些陈年旧事……”

林昀洞悉了她的心思,不等她说完,便看似随意地接话,目光扫过店内陈列的服装:“理解。说起来,我母亲和姐姐,倒是和你店里的目标客户很像,有闲,也有些消费能力。我看你这里的款式和品味都很不错,挺适合她们的。下次我可以推荐她们过来看看。”

这话说得轻描淡写,却精准地敲在了蔡茹莉的需求点上。

她再次打量了一下林昀——虽然他穿着便装,但那看似简单的外套剪裁和料子,以及手腕上那块她认识且价值不菲的手表,都证明着对方家境可能确实优渥。

一个警察或许不能带来直接利益,但也没必要得罪,更何况还可能带来优质的客源。

权衡利弊只是一瞬间,蔡茹莉脸上的不耐立刻被职业性的笑容取代,语气也热情了不少:“哎呀,林警官您太客气了。配合警方工作是我们市民应尽的义务嘛。来来来,这里说话不方便,我们到后面办公室聊,我给您倒杯水。”

她殷勤地将林昀引到店铺后方的办公室,关上门,隔绝了外面的嘈杂。真皮沙发、实木办公桌,小小的空间布置得颇为讲究。她给林昀倒了杯温水,姿态放松了许多。

“林警官,您想知道我和徐超是怎么认识的是吧?”蔡茹莉坐到了林昀斜对面的一张单人沙发上,陷入了回忆,“大概三年前吧,我的一辆车坏了,正好开去他开的汽修店里维修,就这么认识了呀!

那会儿刚来南峰市这里创业成功没多久,汽修店开了两家,手头阔绰,人也显得挺大方。当时追我的人不少,但他最舍得花钱,鲜花、包包、化妆品……天天变着花样来。一个男人如果愿意给你花钱,至少说明他在乎你。那时候我正好被家里催婚催的紧,就看他还不错,就和他结婚了呀!”

她顿了顿,语气带上了一丝自嘲和后悔:“现在想想,真是被猪油蒙了心。结婚后才发现,他这人控制欲挺强的,而且……心理好像有点问题。”

蔡茹莉压低了声音:“他没什么真心朋友,表面上跟人称兄道弟,其实骨子里特别自卑又特别自负。有时候会因为别人一句无心的话,就记恨好久。所以啊,他那帮所谓的兄弟其实也都不怎么待见他的,玩的时候都不怎么愿意叫上他。”

“你说的那帮兄弟,是不是盛凯那些人?”林昀问。

“是啊!”蔡茹莉点头。

玩的时候都不怎么愿意叫上徐超?那么上周五晚上为什么又会让徐超参加?看来有必要再去找盛凯聊一聊那晚的聚会。

“对了,徐超的家庭状况,是什么样的?”一个人的原生家庭可以是爱的根源,也可能是恨得开始。

“你问得是他爸妈吧?他很早就没了爸妈,靠他外婆养大的,我当时这么快和他结婚也是以为他没爸妈,我会少了婆媳矛盾。呵呵~”蔡茹莉突然自嘲的嗤笑了一声,“其实现在想想,在一个失去双亲的环境下长大的男人,怎么会没点问题?”

“哦?那他外婆哪?他不是本地人吧?”林昀追问。

“他外婆也过世了呀,他不是南峰市的,是云溪县人,五年前才刚来这里的。”蔡茹莉回答。

“也就是说,徐超之前的情况你是不太清楚的?”

“嗯,可以这么说吧!而且他也不爱提他以前的事,我问了他不是说没啥好说的,就是索性不回答,像哑巴了一样。”蔡茹莉想到这些,现在还是会来气。

一个五年前才来到南峰市创业的男人,没有双亲,唯一的亲人外婆过世。

林昀在自己的笔记本上写下了“云溪县”这三个字,看来,自己有必要跑一趟这个地方了。

第65章 云溪县之行

林昀走出云溪县火车站时,天空正飘着淅淅沥沥的小雨,给这座静谧的小县城蒙上了一层灰蒙蒙的滤镜。

他这次出差是自费的。当初向邓大勇提出要亲自来云溪县调查徐超的过往时,邓队明显不太赞同——按照常规流程,这类跨区域调查发个协查函,委托当地警方了解一下情况也就行了。

但林昀心里清楚,那种程式化的协查,很难指望对方能深入挖掘出真正有价值的信息,毕竟人家也有堆积如山的本地案子要处理。有些线索,必须亲临其境,亲自触摸,才能感知到那细微的脉络。

所幸,邓大勇虽然表面严厉不近人情,骨子里却是个一切以案子为重的实干派。在有人主动请缨,且这人严格来说还不算他正式队员的情况下,他最终还是点了头。

林昀也体谅队里的经费紧张,主动提出差旅费用自行解决,不占用支队资源。当然,也主要是因为林昀本身就是个不差钱的主,对他来说,钱能解决的问题,都不是问题!

云溪县不大,常住人口不过三十多万。得益于邓大勇事先打过招呼,林昀很快便联系上了云溪县警局的丁宝珍。丁警官是一位四十多岁的中年女警,在云溪县工作了二十多年,对本地情况如指掌。

林昀心下感激,邓队虽然嘴上不说,却是个会为手下(哪怕是他眼中的“临时工”)铺路的好领导。

丁宝珍办事利落,根据户籍档案,迅速锁定了徐超在云溪县的原始住址——位于下属梨花镇的老宅,也是他外婆罗小妹的家。如今还住在那里的,是罗小妹的儿子,徐超的小舅,金正安。

丁宝珍开着警车,载着林昀穿过略显陈旧的镇街,来到了金家老宅。表明身份和来意后,皮肤黝黑、脸上刻着岁月痕迹的金正安第一反应不是惊讶,而是带着某种“果然如此”的表情,脱口而出:“徐超那小子犯事了?”

林昀心中一动,顺势反问:“金先生,你为什么第一反应就是徐超犯事了?”

金正安叹了口气,眼神里带着毫不掩饰的疏离和一丝厌弃:“那小子,从小就跟别的孩子不一样,骨子里有股说不清的狠劲。阴沉沉的,不合群,看人的眼神有时候都让人发毛。我不喜欢这个外甥,从小就处不来。”

在林昀的引导下,金正安断断续续地拼凑出徐超的成长碎片。罗小妹共养育了四子一女,徐超的母亲是她唯一的女儿。徐超父母早亡,父亲那边不愿接手这个“拖油瓶”,抚养的重担便落在了外婆罗小妹身上。

“那时候,我大哥、二哥、三哥还有我,都年轻,跑出去打工了,孩子们啊就都丢给我妈带。”金正安用粗糙的手指点着烟,狠狠的抽上一口吞云吐雾之后才继续,“加上徐超,家里一共六个孙辈。我妈嘛,你们也知道,老一辈人,传统得很,心思自然更多地放在五个姓金的孙子孙女身上。对于徐超这个外姓的……唉,说白了,就是给口饭吃,饿不死、冻不着就行,其他的,也管不了那么多。”

通过金正安带着偏见却不似作伪的描述,一幅画面在林昀脑海中逐渐清晰:在一个热闹却资源有限的留守大家庭里,徐超是那个最边缘、最不受关注的存在。他是众多孩子中最不起眼的一个,是被亲情和目光共同忽略的那一个。

“那小子,初中毕业没考上高中,后来好像去县里哪个职校学汽修了。”金正安继续回忆着,语气带着事不关己的淡漠,“职校毕业就在县城一家汽修店当学徒,干了大概……两年左右吧?然后就离开云溪了,再没回来过。至于去了哪儿,混得咋样,我们也不清楚,也没人打听。”

这条成长轨迹——初中、职校、汽修学徒——听起来普通得不能再普通,与那个在南峰市拥有几家汽修连锁店的“徐老板”似乎有些脱节。

林昀沉吟片刻,问出了那个盘旋已久的关键问题:“金先生,您还记得徐超是左撇子吗?比如他吃饭、写字,习惯用哪只手?”

金正安被这个问题问得愣了一下,皱着眉头想了半天,最终还是摇了摇头:“这个……真没留意。我那时候一年到头难得回来几次,就算回来了,家里孩子多,乱哄哄的,谁会在意他用哪只手吃饭?他那人,本来就像个藏在阴沟里的老鼠,总是躲躲藏藏,不声不响的,根本没人会特意去留意他。”

藏在阴沟里的老鼠?这个充满鄙夷的比喻,再次印证了徐超在那个大家庭里透明、边缘乃至被嫌弃的地位。

被自己的血亲用这个词来形容,林昀更加确信徐超符合自己对凶手的心理侧写。但他需要更确凿的证据,尤其是关于左撇子的信息。

“金先生,”林昀不肯放弃这条线,“您看能不能帮忙联系一下当年和徐超一起长大的那几个表兄弟姊妹?他们年纪相仿,在一起生活的时间更长,或许有人会留意到徐超是不是左撇子这样的小习惯。”

金正安闻言,脸上露出为难的神色:“他们啊……那几个小子丫头,从小就被送去县里学校住校了,虽然都在县城,但年级都不一样,平时各忙各的,放假回来也玩不到一块去。我看啊,估计他们也都没留意。”

尽管金正安不抱希望,林昀还是坚持道:“麻烦您还是帮忙问一下吧,任何一点细微的线索,对我们都可能很重要。”

金正安见林昀态度恳切,最终还是松了口:“行吧,我回头给他们打个电话问问。不过他们现在都在外地工作学习,什么时候能联系上、问出点什么,我可不敢保证。”

“非常感谢您的配合。”林昀将自己的联系方式留给金正安,叮嘱他一有消息就立刻通知自己。

随后,林昀和丁宝珍离开了气氛沉闷的金家老宅。细雨依旧,打在警车的挡风玻璃上,被雨刮器规律地扫开。

“金家这边暂时只能这样了。”丁宝珍系好安全带,对林昀说,“接下来去他读过的职校看看?那所学校我知道,我带你去。”

“好,麻烦丁姐了。”

两人驱车来到云溪县职业技术学校。说明来意后,他们见到了学校的校长。然而,时间是最无情的过滤器。校长查证后表示,徐超是十多年前的学生,当年的班主任和任课老师大多已经调离或退休,一时间很难找到熟悉他具体情况的人。

就在线索似乎又要中断时,校长提供了一个新的方向:“两位警官,你们可以去县里的‘小郑汽修’找找老板郑辉。他是我们学校第一届汽修班的优秀学员,也是我们县最早一批自己开店创业的。很多后来汽修班毕业的学生,都去过他店里实习或者打工。他那里就像个信息中转站,说不定对你们找的这个徐超有印象。”

这无疑是一条柳暗花明的路径。林昀和丁宝珍谢过校长,立刻根据地址找到了位于县城边缘国道旁的“小郑汽修”。

店面比想象中要大,几个维修工位上都停着车,生意看起来不错。一个小工看到有警察到访,就直接带着他们去找到了正在办公室里泡茶的郑辉。

那是个四十岁左右、身材精干、眼神透着精明与务实的男人,他应该是认识丁宝珍珠热情的打着招呼:“哟,丁警官,什么风把您吹来了?”

郑辉笑着起身招呼,却把好奇的目光落在林昀身上。

“郑老板,打扰了。这位是南峰市来的林警官。”丁宝珍介绍完之后立马开门见山,“听说我们县职业技术学校的汽修班很多学生毕业之后都会来你这儿实习或者打工,他们那些人估计就你最熟了。林警官想打听一个人,叫徐超,不过他毕业也有十来年了。”

“徐超?”郑辉重复着这个名字,眉头微蹙,似乎在记忆库中搜索着。几秒后,他点了点头,语气带着一丝不易察觉的复杂情绪,“有印象。那小子……我还真有点印象。”

林昀的精神立刻为之一振。终于,找到一个可能真正了解徐超过去的人了。

第66章 无意中的发现

郑辉对徐超确实留有印象,倒不是因为徐超多出众,而是多年前徐超曾在他的汽修店实习过。虽然实习期短得可怜,只有一两个月,但也正因这段交集,他记得徐超是 03 届的学生。

他手下有个叫王朝阳的徒弟,巧了,也是 03 届的。在徐超结束实习离开大约一年后,有天王朝阳嬉皮笑脸的走进来说:“师父,晚上想请个假不能上夜班了,班里要聚餐,好几个同学都回来聚了。” 说着,还报了几个曾在店里实习过的同学名字。

郑辉正拧着扳手修零件,头也没抬,顺口问了句:“徐超不去吗?他不也是你们班的?”

王朝阳愣了半天,眼睛瞪得圆圆的,反问道:“徐超?哪个徐超?我班上有这人吗?”

郑辉停下手里的活,直起腰来,满脸诧异:“就是跟你同届,之前跟你一起在店里实习的那个徐超啊!话不多,总蹲在角落擦零件的那个。你们班级聚会,不叫他?”

王朝阳挠着头,嘿嘿笑了:“师父,您不提这人,我都快忘了。”

接着徒弟王朝阳解释说徐超性格太闷,在班上跟个透明人似的,下课就躲在座位上,几乎没人跟他说话,要不是师父提起,他真记不起班上还有这么一号人。

郑辉当时没再多问,只觉得徐超这孩子太孤僻怪不得班级人都不带他一起玩,也没往心里去。但巧的是,第二天晚上,他在县城那条有名的 “粉红小屋”一条街上看见了徐超 —— 那条街当年满是挂着粉色灯箱的廉价理发店,明着剪发,暗地里做着皮肉生意,后来严打才彻底清掉。

一旁的丁宝珍赶紧补充,点头确认了这条街当年的底细。

郑辉隔着马路,远远看见徐超跟一个穿暴露短裙的理发店小妹拉拉扯扯,小妹脸上带着不耐烦,徐超却低着头,手还拽着人家的衣袖不放。他没敢多看,赶紧转身走了,心里暗自觉得,徒弟不跟这种人来往,倒是件好事。

当林昀话锋一转,问起徐超是否左撇子时,郑辉皱着眉想了半天,最终摇了摇头:“时间太久了,都十几年了,而且他就待了两个月,平时也没太注意他用手习惯,实在记不清了。”

这些线索像拼图一样,再次印证了徐超 “透明人” 的特质 —— 连同班同学都能轻易忘记他的存在,可见他当年有多不起眼。而 郑辉在“粉红小屋” 街的那段见闻,则给这个沉默寡言的形象,蒙上了一层说不清道不明的阴影。

离开汽修店后,林昀握着丁宝珍的手,真诚地感谢她的陪同:“丁姐,今天真是麻烦你了,要是没有你,我也找不到郑老板这里来,更问不到这些情况。”

丁宝珍笑着摆手,说都是举手之劳,让他有需要再联系。

独自入住县城的一家小宾馆后,林昀坐在书桌前,打开笔记本,开始梳理这一天的收获。从舅舅金正安的嫌弃,到汽修店老板郑辉的回忆,所有人的描述都指向同一个结论:徐超在云溪县时期,是个彻头彻尾的边缘人 —— 性格沉闷,不被关注,连亲人都懒得正眼瞧他。

可林昀看着笔记本上的字,眉头却越皱越紧:这只是个自卑内向的年轻人形象,和那个对 “红衣” 有病态执念、还能精心策划血腥谋杀的凶手之间,似乎还缺了一个关键的转折点。是什么,让那个沉默的 “透明人”,变成了如今狠辣的凶手?

同时,一个现实问题也浮上心头:徐超出身底层,在云溪县当学徒,一个月工资没多少,根本攒不下钱。可他后来在南峰市开了连锁汽修店,那启动资金从何而来?那可不是小数目,少说也要几十万。

越想越乱,林昀索性合上笔记本,决定趁着晚饭时间出去走走,换换思路。他沿着街道慢慢逛,不知不觉,竟走到了郑辉和丁宝珍提到的那条 “粉红小屋” 街。

如今这里早已改头换面,成了热闹的美食街。霓虹灯牌闪烁,烤肉的香气飘满街,食客们的谈笑声、摊贩的吆喝声此起彼伏,完全看不出当年那股低俗暧昧的痕迹。

林昀随便找了家客人不多的小吃店坐下,点了一碗当地特色的炒面。

小吃店的隔壁是一家彩票销售点,一个头发花白的老头从销售点里走出来凑到小吃店门口,跟站在收银台后面的老板闲聊起来:“我这儿昨天又开出三万块!跟你说,我这店风水好,中奖率高得很!”

小吃店老板一边算这账,一边嗤笑:“得了吧老张头,真这么灵验,你早自己中五百万了,还在这儿开彩票店?”

“你还别不信!” 老张头来了劲,嗓门也提高了些,“我这店开了十几年,出过好几次大奖。最大的一笔是十一年前,一个小伙子中了二十多万!你想想,十一年前的二十多万,在咱们县城能买套一百多平的好房子了!”

“十一年前?二十多万?” 小吃店老板之前还忙碌的双手停顿住了,脸上露出了惊讶的表情,“这么大的事,我怎么没印象?当时县里没传开啊?”

“具体名字我哪记得?都十几年了。” 老张头压低声音,凑到老板耳边,神秘兮兮地说,“我就记得,那小伙子当时跟街尾舞厅的老板娘走得近,俩人估计是有一腿呢... 那老板娘当年,不就是在这条街上做那个的嘛...” 他递过来一个心照不宣的眼神,嘴角还带着暧昧的笑。

“哦~~~!”小吃店老板顿时心领神会,“估计钱全都花在粉红小屋里了!”

说完,两人的头又凑近了一些,低声嘿嘿嘿的笑着,开始揣测那段香艳往事。

说者无心,听者有意!

林昀手里的筷子停了,嘴里的炒面也不香了。

这个时间点,正好和徐超离开云溪县的时间吻合!再说了,郑辉不是看见他在 “粉红小屋” 街跟理发店小妹拉扯吗?

难道那个中了二十多万巨奖、还跟风月场所有牵扯的 “小伙子”,就是徐超?

若真如此,一切就说得通了!这笔横财,不仅给了他后来离开云溪县去其他地方闯荡,再到南峰市开汽修店的启动资金,更可能彻底扭曲了他的内心 —— 从一个被人忽视的 “透明人”,突然有了钱,还和曾经看不起他的人有了纠葛,这会不会就是那个关键的转折点?

虽然说理发店小妹何其多,和徐超拉扯的那个小妹不一定真的是现在的舞厅老板娘。但理发店小妹们之间自然会形成一个小团体,小团其之间,尤其是全是女人的小团体之间,任何八卦都是瞒不住的。

于是林昀剩下的炒面也不吃了,匆匆结了账,快步走出小吃店。

穿过喧闹的美食街,霓虹灯的光在刚下完雨的湿漉漉的路面上晃出细碎的影子。街尾的 “星光舞厅” 招牌比想象中朴素,红色灯箱上的字迹有些褪色,门口挂着半旧的纱帘,隐约能听见里面传来的慢三舞曲。

与预想中灯红酒绿的风月场所不同,舞厅里铺着暗棕色的地板,天花板上的旋转灯球转速缓慢,音响里放着一首老歌,三三两两的大爷大妈正搂着舞伴跳交谊舞,动作舒缓,脸上带着满足的笑意。

林昀站在门口愣了几秒,刚想找个服务员问问,就见一个穿黑色制服的小姑娘走过来,一脸笑意但也有明显的疑惑,她们家舞厅的客户都是中老年人,怎么有这么年轻的小伙儿来光顾?

不过,小姑娘仍然很有职业素养的问:“先生,您是来跳舞的吗?需要帮您找舞伴吗?”

“我找你们老板娘,请问她在吗?” 林昀回答。

小姑娘指了指舞厅右侧的茶水区:“兰姐在那边招待客人呢,您顺着这边走就能看见。”

林昀顺着她指的方向走过去,茶水区的几张桌子旁坐着喝茶聊天的客人。很快,他就看到了一个穿着大红色舞裙的女人背影。

那是一条正红色的曳地舞裙,面料是略带光泽的丝绸,裙摆处缀着细碎的钻,在昏暗的灯光下闪烁着。在喧闹的舞场里,这身红像一朵在暗夜里开到茶靡的红玫瑰,既艳又俗,却又让人一眼就能注意到。

林昀突然意识到 —— 徐超对 “红衣” 的偏执,或许就是源于眼前这个穿红裙的女人!

第67章 兰姐的回忆

林昀深吸一口气,朝着那抹红色走去。走到桌旁时,兰姐正好转过身来 —— 她约莫三十岁左右,也许是曾经的沧桑让她在这个年纪眼角就已经有了淡淡的细纹,但妆容精致,涂着正红色的口红,与身上的舞裙相得益彰。

看到林昀这个陌生年轻人,她先是愣了一下,随即望向他的眼神里多了几分审视。

“你是兰姐吧?” 林昀放缓语气,尽量让自己显得人畜无害,“我是闽江县公安局的警察,林昀。想跟你了解点事,关于一个叫徐超的人。”

“警察?徐超?” 兰姐双手环抱在胸前,脸上先是闪过一丝明显的惊讶,瞳孔微微收缩,像是没料到这个名字会从警察嘴里说出来。但不过几秒,惊讶就褪去了,取而代之的是一种 “早该如此” 的坦然,嘴角勾起一抹复杂的笑:“我早知道这一天迟早会来,倒是没想到你们这么晚才来。”

林昀心里一紧,看来兰姐不仅认识徐超,两人之间还藏着不简单的过往。就在林昀刚想再说什么,兰姐叹了口气,道:“我们找个安静的地方说吧。”

说完,兰姐把林昀带进了一间房间,指了指一张椅子让林昀坐下,随后给自己点了根烟,在烟雾缭绕间,她好像正穿过岁月的层层薄纱,陷入了过往的沉沦。

林昀坐下后身体微微前倾,迫不及待的问:“兰姐,你还记得徐超?”

“怎么会不记得?” 兰姐轻笑了一声,手指捏着烟,眼神飘向了远处。突然,她伸出手,将连衣裙的领口往下拉了拉 —— 一道约莫十几厘米长的疤痕赫然显露,从锁骨处蜿蜒向胸部,颜色比周围的皮肤略深,即使过了多年,仍显得触目惊心。

“这就是他给我留的‘记号’。” 兰姐的声音沉了下来,带着几分不易察觉的颤抖,“这辈子都消不掉了。”

林昀的目光落在疤痕上 —— 看来徐超早年竟然就有如此暴力的行为,这与他后来精心策划谋杀的狠辣,完全能对应上。

“那是十一年前的事了。” 兰姐将领口拉回原位,吐出一口烟,像是在平复情绪,“当时我还在这条街上当理发店小妹,当然了,其实是做什么的你应该懂吧!徐超那时候不到二十岁,在附近的一家汽修店干活,经常来店里剪头发、洗头—— 其实哪是弄头发,就是来盯着我看。”

她顿了顿,继续说道:“我是孤儿,从小在福利院长大,没读过多少书,来到这里只能干那种活儿混口饭吃。他说他也是没人疼的孩子,爸妈早亡,跟着外婆过,外婆也不待见他。我俩都是没爹娘疼的苦孩子,一开始倒是还能说上几句话。”

“后来他就开始追我,送我廉价的衣服,偷偷在我店门口放早餐。” 兰姐的语气里满是无奈,“可我知道自己是什么处境,干我们这行的,想‘上岸’太难了。而且他那时候就是个穷打工的,连自己都快养不活,怎么给我未来?我就一直拒绝他,说我们不合适。”

“可他不听。” 兰姐的声音突然拔高,带着几分后怕,“我拒绝之后,他就跟变了个人似的。天天在我店门口蹲守,我下班他就尾随我,有时候还会在我租的小屋楼下待一整晚。我跟他吵过、骂过,甚至找过街上的混混吓唬他,可他就是不放手,跟块狗皮膏药似的粘人。”

说到这里,兰姐的眼眶微微发红,她拿起桌上的纸巾,轻轻擦了擦眼角:“有天晚上,大概十一点多,我刚回到小屋,他突然从楼梯间冲出来,背着一个包,从包里翻出来一沓现金,兴奋得眼睛都红了。他说他中了彩票,二十多万,让我跟他走,说要带我去大城市过好日子。”

“我那时候被他缠得快疯了,哪会信他的话?再说,他之前跟踪、骚扰我,我早就觉得他这人心理有问题,人品不行。” 兰姐咬了咬嘴唇,“我就跟他说,‘你就算有再多钱,我也不会跟你这种人在一起’。”

“他听完之后,脸色瞬间就变了,刚才的兴奋全没了,眼神凶得吓人。” 兰姐的身体微微发抖,像是又回到了那个可怕的夜晚,“他冲过来抓住我的胳膊,把我往屋里推,我挣扎着骂他,他就开始打我 —— 扇我耳光,抓我的头发,把我推倒在地上。我当时吓得尖叫,他怕邻居听见,就去桌上摸东西,正好摸到我白天随手放在桌上的一把水果刀。”

“他拿起刀,对着我比划,嘴里还念叨着‘你为什么不跟我走?我有钱了,我能给你好日子’。我当时以为他要杀我,吓得直哭,求他放过我。可他突然就疯了似的,用刀往我胸口划了一下 ——” 兰姐再次摸了摸锁骨处的疤痕,声音哽咽,“当时血一下子就流出来了,我疼得快晕过去,他也傻眼了,手里的刀‘哐当’掉在地上,整个人都僵住了。”

“过了几秒,他突然跪下来,抱着我的腿,哭着求我原谅,说他不是故意的,他不想伤害我,只是太爱我了!还求我千万别报警。” 兰姐冷笑一声,“我当时躺在地上,浑身是血,屋里就我们两个人,我怕我不答应,他会再对我动手。我就说‘我不报警,但我得去医院’。”

“他一听我不报警,立马答应了,但说不能去大医院,怕被警察发现。我就说那么我们去街尾的小诊所,那里的医生我认识,他不会乱说话。他勉强同意了,然后还从那沓现金里抽了五万块给我,说‘这钱给你养伤,你可千万不能反悔’。” 兰姐摇摇头,语气里满是嘲讽,“我当时疼得快没力气了,只能点头。他把钱塞给我之后,看了我一眼,就慌慌张张地跑了,连小诊所都没陪我去。”

“后来呢?” 林昀追问,“他之后还找过你吗?”

“没有。” 兰姐摇摇头,“从那以后,我就再也没见过他。过了大概半个月,我听街上的人说,他好像去了隔壁省的龙川市,说是要去那边闯荡。我当时还松了口气,觉得总算摆脱他了。”

她又抽了一口烟,眼神里满是复杂:“当时因为有了这五万块钱,我就洗手不干了,找了一家正规的理发店从学徒干起。也因此,倒也躲过了后来的扫黄严打。经过这么多年,我又攒了点钱,才盘下了这家舞厅。”

“怎么说哪,我可能还要谢谢他当年那一刀,才让我痛下决心不再在那种地方干了。有时我也想着,他这种人,早晚会再伤人的!只不过这么久了,我以为不会再听到他的名字了。没想到,你们还是因为他找来了…… 他是不是犯了什么大事?”

林昀沉默了片刻,缓缓说道:“他现在是涉及一起谋杀案,但具体情况我不能透露给你。”

兰姐的眼睛猛地睁大,手里的烟差点掉在地上:“杀、杀人?他真的…… 真的变成这样了?” 她愣了半天,才喃喃道,“我就知道,他那个人,心里太偏执,早晚要出事……”

林昀已经大致了解了徐超的往事,但还有一个关键问题没解决:“兰姐,有个很重要的事想跟你确认 —— 你还记得徐超是左撇子吗?当年他划伤你的时候,用的是左手还是右手?”

兰姐捏着烟的手顿了顿,眉头皱起来,显然在努力回忆多年前的细节。“左撇子?” 她低声重复了一遍,手指无意识地摸了摸锁骨处的疤痕,“平时没太注意,他给我送东西、递钱的时候,好像左右手都用过,没觉得有特别的习惯。”

但她马上话锋一转,道:“但那晚我记得很清楚!我当时被他推倒在地上,脸朝上,他蹲在我旁边,左手抓着我的手腕,右手…… 不对,不对!” 她摇了摇头,又闭上眼仔细回想,“是左手!他左手拿着刀,从我的锁骨往胸口划的!”

林昀的眼睛瞬间亮了 —— 姚法医判断凶手是左撇子,兰姐的回忆正好完美印证!果然,人在高度紧张或者情绪爆棚的情况下,一定会使用最习惯的手。

这一下,徐超的嫌疑再也无法辩驳,从动机、性格到作案特征,所有线索都指向了他。

不过林昀还有一个疑问萦绕在心头,看了一眼兰姐身上的红裙,又问:“兰姐,你平时很喜欢穿红色衣服吗?我看你今天穿的裙子、涂的口红,都是正红色。”

兰姐愣了一下,随即笑了,带着几分无奈:“哪是喜欢?这是工作需要。舞厅里光线暗,穿得亮一点才能吸引客人,红色最打眼,所以在舞厅里的时候常穿。我私下里其实更喜欢白色,觉得干净、素净,衣柜里大半都是白衣服。”

“白色?” 林昀的心脏突然 “咚咚” 狂跳起来,一个大胆的猜测在他脑海里炸开,他追问的声音都带着几分发颤,“那你还记得,当年他划伤你的那晚,你穿的是什么颜色的衣服?”

兰姐想都没想就回答:“白色啊!是一件长袖的白衬衫。后来被他推倒,衬衫领口被扯破了,他划我的时候,血一下子就渗出来,把胸前的白衬衫染得一片红……”

“白衣染血!” 林昀猛地站起来,椅子腿在地上划出刺耳的声响。他终于明白了 —— 徐超对 “红衣” 的病态执念,根本不是喜欢红色,而是对当年 “白色衬衫被鲜血染红” 的场景产生了扭曲的快感!

第68章 顿悟

兰姐的回忆终于帮助林昀拼凑出了徐超的犯罪心理。

徐超的罪恶源于他根深蒂固的自卑、不论是童年还是少年期间的被忽视造成他对权力和掌控感的病态渴望。他的犯罪行为不是突然的爆发,而是一个逐步升级、最终固化的心理模式。

被忽视的童年求学时期,是所有问题的温床。长期被忽视让他感觉自己是一个“透明人”,没有价值,不被看见,无法掌控自己的生活。这在他心中埋下了两个种子:一是极度的自卑,二是对被关注、被认可的扭曲渴望。

而向兰姐的求爱屡次遭拒,甚至在他一夜暴富之后依旧被对方坚决否定,是他犯罪的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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